2010-07-22

武器装备伦理是社会文明的表征

          ——评伦理学新著《武器的悖论——武器装备伦理研究》

                           田居中
    武器装备伦理是社会文明的表征,其伦理规则表征着社会的武力文明。在战争还不能实际地被消灭的情况下,人类社会的文明,必然体现在武器研制、使用的伦理约束上。
    今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46万字的《武器的悖论——武器装备伦理研究》(以下简称《武器装备伦理研究》)一书,是国防科技大学黄甫生教授等经过5年多潜心研究写成的一部军事伦理著作。武器的悖论,我国古代的智者就已经揭开了它的伦理谜底。楚庄王说:“夫文,止戈为武。”老子在他在《道德经》里一方面诅咒兵革之事:“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但是老子毕竟看到了“武”的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现实,于是又提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的用“武”之“道”。因此,《武器装备伦理研究》的序言明确提出既要重视研制、生产和发展武器装备,为民族、国家和人民的生存、发装和幸福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又必须在一定的伦理框架下行动;否则,天下无“道”,人类就会自毁于“武”的发展与滥用。
    那么,武器装备伦理的框架应当是什么样的?为什么应当如此?怎样建立起来?怎样付诸实践?不同时代为什么会有不同的伦理要求?等等,就成了古往今来人类不可回避的重要伦理课题。《武器装备伦理研究》一书,对这些问题做了创新性研究。
    该著作界定了武器装备伦理的内涵,对军事历史中关于武器装备伦理的各种道德立场作了简要评价;论述了武器装备道德起源;探讨了武器装备伦理研究的对象;对武器装备伦理与武装冲突法进行比较;分析了武器装备伦理发展的各个阶段和武器装备伦理发展的一般规律;论述了武器装备伦理的特征和功能;探讨了武器装备伦理评价的作用、标准、矛盾、根据、方式;阐述了武器装备伦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原则;研究了武器装备伦理的具体原则和规范。同时,该书对武器装备研发使用中的一些重大伦理问题作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如伦理视域内的人道主义武力干涉问题;核武器的伦理问题;高技术武器的伦理约束问题;生物武器、基因武器的伦理问题;太空武器化的伦理问题;武器装备研制与科学工作者的责任问题;政治家的决策权与道德责任问题等。
    该著作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思想和观点,其主要创新点有
    第一,首次阐述了武器装备伦理的概念,提出“武器装备伦理是研究武器装备的研制和使用的道德约束的学科”。对武器装备伦理概念内涵的科学规定,为《武器装备伦理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首次构建了武器装备伦理的体系,奠定了武器装备伦理学的理论框架。
    第二,考察武器装备的源流,展示了武器装备伦理规范的形成与发展,包括萌芽时期、地域性规范时期、准国际性规范时期和国际性规范时期。这种分期,与人类历史从地域性历史向世界性历史的转变是一致的,显示出研究者宽广的历史视野。分期具有历史根据,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武器装备伦理,是一项他人没有做过的难度较大的开创性工作,显示研究者熟悉世界历史和具有较强抽象思维能力。与此同时,该研究论述了武器装备伦理与战争伦理、战争法与战争伦理的关系,指出战争伦理的部分内容与武器装备伦理的一部分内容是相同或重合的,但二者又各自都有一部分内容是对方不涉及或没有的;战争法更像战争伦理,因为战争法是一个缺乏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体系,是缺乏审判机制和约束力很弱的法。它的约束力或效力,与伦理规范的约束力是同等程度的,它的规范仍应当作伦理规范看待。
    第三,总结了武器装备伦理发展的一般规律,认为武器装备伦理是随着武器和战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武器装备伦理的进步是一个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过程;武器装备伦理是在善与恶的矛盾斗争中发展的;武器装备伦理的发展受到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制约。
    第四,该著作归纳、分析了武器装备伦理的特征,认为武器装备伦理是国家的伦理,因为它所涉及的伦理关系,虽然也包括国家武装力量与民族、集团和个人的关系,但主要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家是承担权利与义务的首要主体;武器装备伦理是普世伦理,因为它追求的正义是世界正义,即人类共同体之正义,它维护的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反映的是人类共同体的愿望,因此能得到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认同和支持;武器装备伦理是底线伦理,因为它所体现的是最起码的人文关怀,是是在武器研制和使用问题上最低限度的共识,它所体现的善只是起码的善,而非高层次的体现均衡正义的善;武器装备伦理是约束力相对薄弱的伦理,因为它几乎没有外在的刚性规范约束,违反伦理准则的责任具有模糊性,违反禁令者往往把执行政府或上级的命令、“爱国”、“为了民族和国家”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现代的任何战争、武力对抗和法律斗争、伦理交锋总是交织在一起的。《武器装备伦理研究》阐述的一系列原则、法规,正是我军在军事斗争中一贯坚持的原则。该研究不仅为我们取得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各种创制、宣传战争法规和战争伦理、武器装备伦理规范的活动的话语权提供了伦理理论参考,还有助于我们按伦理约束的基本精神,研制和发展武器装备,锻造我国高技术战争、信息化战争的“杀手锏”。
    综上所述,可以说《武器装备伦理研究》填补了军事伦理学领域的一项空白,具有前沿性、当代性和现实性,对于推进军事伦理学和国防伦理学的研究与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与构建和谐世界,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作者系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稿件来源:湖南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