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科建设,更好地履行思想库、智囊团职能,服务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在各所提交重点课题选题的基础上,经研究下达2012年度院学科建设重点委托课题名单(具体见附表),现就课题研究及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基本要求
1、本课题为集体研究项目,必须举全所之力认真组织完成。
2、课题研究内容必须与本所的学科建设紧密结合,体现本所学科特色与学术水准,注重打造精品。
3、课题研究必须注重时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课题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既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又要注重改善科研条件。
二、成果质量考核标准
课题研究成果考核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提交考核的成果必须与课题相关。
1、“合格”等级标准为任意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一份课题研究报告、发表1篇A1类论文;
(2)完成一部20万字的书稿、发表1篇A类论文;
(3)发表2篇A类论文。
2、“良好”等级标准为任意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一份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课题研究报告、发表1篇A类论文;
(2)完成一部20万字的书稿、发表1篇A1类论文;
(3)发表A1、A2类论文各1篇。
3、“优秀”等级标准为任意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一份获得省委书记、省长、中央部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研究报告、发表1篇A1类论文;
(2)一份获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职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研究报告、发表1篇权威期刊论文;
(3)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一部20万字的书稿、发表1篇A2类以上的论文;
(4)发表1篇权威期刊论文、1篇A2类以上的论文。
三、课题研究时限
1、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为一年。如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者,须由项目承担部门提前1个月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延期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2、各研究所在当年度委托课题未结项前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委托课题。
四、课题资助标准
1、经考核为“合格”等级的课题给予总额为3万元的资助。
2、经考核为“良好”等级的课题给予总额为4万元的资助。
3、经考核为“优秀”等级的课题给予总额为5万元的资助。
五、经费拨付方式
1、本课题经费采取“预付+成果验收”的方式进行拨付。即在院里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到各所后,由财务预付每个课题1.2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余经费按验收等级与结项时间进行拨付。
2、如课题承担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照“合格”等级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缺一项扣除经费1万元。
六、课题管理
院年度学科建设重点委托课题经院领导审定后,由科研处负责日常管理。课题完成后,由科研处对成果进行初审,院领导审定,确定考核等级。
附表:2012年度院学科建设重点委托课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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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