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7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

    由湖南社科院邓秀华副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5BZZ026)近日通过国家社科规划办结项验收,并获良好等级。

     一、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
    本课题研究旨在探讨新时期的农民工政治参与如何由消极性参与、动员性参与逐步向自主性参与演进,由单一的投票选举向信访、协商对话及日常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方向拓展,进而影响政府决策,以其自身的政治影响力促使农民工利益和愿望的实现,构建一个真正公正、和谐的新社会,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组织化、法制化、程序化目标。
    (二)研究意义
    当前,村民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市民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唯有农民工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其政治参与变得似乎无章可循。由于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农民工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长期的心理压抑、郁闷和被歧视感极易转化为一种强烈的反社会情绪,甚至产生反社会的行动。为数不少的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个极不和谐的音符。政治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最基本的人权,如何为农民工构筑平等的政治参与保障机制已成为一个日益重要和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开展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1.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有利于维护政治稳定。只有确保农民工的政治参与这一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政治权利的实现,才能维护我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否则,利益和要求表达渠道的不畅,必然导致政治动乱和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动摇。
    2.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协调统一,在这个有机体中,经济是基础,文化是内核,政治更是保障。农民工的政治权利缺失是农民工欠薪问题背后的一个更大的问题,是中国社会潜在的一个更大的危机,没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只是一句空话。开展对农民工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深刻的现实话题。
    3.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有利于实现人民监督。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最大的价值在于通过影响政府决策,使国家政治体系的运作减少对“公意”可能产生的偏离。广大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是对各级党政干部的一种有力的监督,有助于提高我国党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一)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阐述农民工、政治参与和农民工政治参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农民工的政治参与不仅仅指在原籍地的政治权利,应根据农民工身居城市、居住地与原籍地相分离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宽松的农民工政治参与环境。政治参与的目标体系、组织形式、参与渠道、实现载体、发展平台和保障体系等一起构成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基本内容。
    2、农民工政治参与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系。阐述农民工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加大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保障力度的重要契机。
    3、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状及成因分析。现状:政治参与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政治参与的效能较低,从众性参与较多,参与多限于保护自己具体利益而进行的问题性参与,基本上是为实现某种具体经济目标的手段性参与;参与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程度较低,非制度化参与有扩大的危险。成因:拟从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体制性障碍、非程序性操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相互冲突、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歧视排外心理、农民工政治素质的欠缺等多层面进行剖析,找出问题的“症结”。        
    4、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条件与保障机制。拟从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拓宽政治参与渠道、扩充政治参与内容、创新政治参与形式等不同侧面探讨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实现条件,并提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理念保障、体制保障、制度保障、程序保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配套机制等。
    5、推进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基本途径。重点抓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参与程序的公正公开、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构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评价指标体系几个方面,具体论述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目标定位、动力资源和路径选择,以及《宪法》、《选举法》、《劳动法》、《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工政治参与合法权益保护的利弊探讨。在对现有农民工政治参与模式进行挑拣、选择、综合、评析、批判性思考的基础上,从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实需求出发,结合我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研究如何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城乡一体化的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模式。
    6、构建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指标评价体系。本部分研究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确定科学的指标体系。我们根据“农民工政治参与”内涵的诸方面,从农民工政治参与行为要素的角度,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反映农民工政治参与的主要特征,将农民工政治参与评价的总目标—“农民工政治参与指数”分解为社会公共条件、基本条件素质、政治参与认知、政治参与心理、政治参与行为、政治参与成本和政治参与效果七个层次的子目标—“分层指数”,然后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将每个子目标分解成若干个具体指标。二是建立评价方法模型。权重的确定是综合评价的重要环节之一,首先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然后主要采用频率加权求和的方法进行标准化,实现各个指标值无量纲标准化;最后用线性加权求和方法对标准化后的指标值测算得出农民工政治参与指数。三是农民工政治参与指数测算结果的评价。既对农民工政治参与指数进行评价,也对其七个子系统进行评价,同时还结合调研得到的相关数据资料对各个子系统的下属指标进行深入的评价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具体的测算结果,有效推进农民工的有序政治参与。
    (二)本课题的主要观点及对策建议
    1.树立农民工是新型产业工人的观念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基本政治权利的社会思想基础。农民工离土离乡涌向经济发达“热土”,除了得到微薄的工资收入外,很难融入当地的社会,他们基本上被远远地“隔离”在城市社会之外。为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农民工是新型产业工人的观念,让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的政治参与、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
    2.对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进行明确分割是落实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前提条件。农民工一方面没有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又身居城市,以务工所得为主要谋生手段,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使他们不能有效地行使政治参与权利。出现农民工既没有参加原籍选举,又没有参加居住地选举的“真空”地带,“两不靠”使农民工成为被民主政治遗忘的一个群体。为此,必须实行户籍制度与农地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把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彻底分割出来。
    3.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排斥性、歧视性制度安排,尽快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地位准入机制,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关键所在。目前所实施的“大城市严格控制、中小城市适当放宽、城镇全面放开”的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只是有限度地实现了迁徙自由,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事实上的城乡身份等级制度。建立以城乡居民身分平等为核心的新市民制度才能彻底实现迁徙自由,使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真正得到落实。目前拟采取城乡“双轨并行”的路径选择和“阶段性推进”的分步实施目标,实行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尊重农民工的权利处置权。
    4.以政务公开为契机,让农民工获得政治认同感和对政府的信任感,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热情,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主体条件。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热情,首先要努力改善农民工的政治知情状况,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政治透明度,提高党政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增强对党务和政务活动的报道,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宣传阵地,在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农民工的政治效能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主体政治地位。
    5.坚持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利益目标性原则,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有效动力机制。饿着肚子要政治、要民主,是建立在“沙滩”之上的政治参与,是不稳定的,也是很不现实的。农民工进城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在城市的财富中分得一块“蛋糕”。农民工有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和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民工在政治参与中的利益表达要求,并作出及时的信息反馈。
    6.由传统的动员性政治卷入向具有权利主张的自主性政治参与形态转变,不断创新政治参与形式,拓宽政治参与渠道,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突破口”。在我国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成熟度较低的情况下,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应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可以按一定的程序实行操作,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参与,使政治参与经常化、制度化。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形式必须实现由过去的政治卷入向具有权利主张的政治参与形态转变。
    7.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管理范围,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重要的组织载体。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实现必须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作依托。当前,首要的问题是要建立起农民工的相关组织体系:在农民工较多的社区建立农民工党团、工会及其他自治组织,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居民自治范围,并吸收农民工中的先进分子参与社区管理;城市社区要成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8.建立健全农民工民主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工的政治素质,增强农民工参政议政能力,是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的可持续发展前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工关注的更多的是自身的经济利益,对政治普遍缺乏热情,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遍知之甚少,进而影响了他们的政治参与能力。应建立完善有关农民工的民主培训机制,以居(村)民自治为契机,让农民工亲自参加“四个民主”实践,直接参与海选等民主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本课题研究的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
    (一)本课题研究的突出特色
    本课题在开展大样本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农民工属于处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运用政治社会学的方法,即从政治与社会两个层面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出发,从社会分层与政治关系、社会秩序与政治控制、社会意识与政治文化等角度,实证考察和比较了中国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前后政治参与的状况、特点和变迁,揭示了现阶段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和可能的维权路径选择。本项研究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对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了一些创新,因此,研究方法的独特性,研究结论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完备性的统一是本项研究最显著的特点。
    (二)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建树
    一是本课题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开展了较为深入的计量分析和实证研究,较为全面、系统、科学地构筑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理论体系,形成了一系列诸如对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进行明确分割、坚持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利益目标性原则、实行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扩大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社区支持、建立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等具有创新性和建树意义的新观点和结论。
    二是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突出了模型实证研究。由于本课题研究重在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不同的是它实实在在的反映了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状;同时我们所构建的农民工政治参与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动态性,既适用于对近期情况的评价,也适用于将来的评价,若进行长期的跟踪研究,积累各个年份的数据,就可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改善历程做比较分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可资参考的依据。
    四、该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本课题从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侧面、多视角开展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较为全面、系统、科学地构筑了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理论体系。全书理论阐述比较全面、精当,知识结构系统完整;全书概念明确,逻辑严密,资料准确充实,研究方法较为科学适当;同时,全书引证规范,所有引用资料、观点来源清楚。该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如下:
    (一)成果的学术价值
    1、该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学说
农民工是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新利益群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变量,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探讨研究,是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有益补充。
    (1)该研究成果将社会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实现跨学科的有机结合,拓宽了民主政治理论的研究领域。          
研究是一个过程,从提出问题,到事实检验,最后得出结论和建议。本课题通过多视角的深入研究,经过挑拣、选择、综合、批判性思考,提炼出自己的理论观点,构建起新的理论解释框架,不断拓展和增强 “利益目标性原则”、“权利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双轨并行” 、“阶段性推进”、“政治制度化”、“城乡一体化”等由本课题提出的新理论的解释功能,从而使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
    (2)本课题突破传统思维,对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归属地进行研究,对解决农民工政治参与城乡双向“边缘化”状况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村组法》等国家现有法规,农民工只能在原籍地享有参与选举等政治权利,本课题针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以政治民主为目标,从社会变迁的阶层分化着眼,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变革入手,进一步探索如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与时俱进地提出对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进行明确分割、实行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坚持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利益目标性原则等新观点。
    2、该研究成果丰富和发展了政治学的政治参与学说
    本课题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较为深入的数量分析和系统论证,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的政治参与理论观点:
    (1)“双轨并行”的路径选择。双轨并行是现阶段农民工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客观要求。农民工亦工亦农的身份,亦城亦乡的流动就业特点,其政治参与必须建立城乡双向自主参与、正式渠道与非正式渠道双管并行、组织化参与与非组织化参与并举、正式组织与自组织并用、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结合的“双轨并行”机制。
    (2)“阶段性推进”的分步实施目标。阶段性推进是农民工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现实特征。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与渐进性,决定了农民工政治参与只能阶段性地逐渐推进。目前,农民工政治参与由于户籍的羁绊,尚处于城乡“两不靠”的政治体制之下,因此,本课题主张其政治参与在现阶段实行公民政治参与权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逐步过渡到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城市融入目标。
    (3)“政治制度化”的保障机制。制度创新是加快推进农民工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关键措施。农民工问题的形成主要因为城乡二元制度,最大障碍是城乡分治的政治经济体制。因此,当前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客观上还存在诸多的制度瓶颈,相关的制度创新是农民工有序政治参与顺利推进和实现的关键。
    (4)“城乡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前景。城乡一体化是农民工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战略保障。随着城市化与社会转型的推进,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会的庞大阶层。但是,农民工又不可能完全定居某一个城市,他们大多要在不同城市之间流动。因此,只有实现城市与农村一体化政治参与,消除其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政治参与的屏障,才能充分实现其政治参与的有序和有效。
    3、该研究成果计量化、动态化和具体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的新突破。该评价指标体系以其客观、公正、科学的量化指标克服了以往政治参与在技术指导、衡量标准方面的缺陷,是对已有政治参与理论的丰富和完善,是计量实证研究的大胆尝试,还有待农民工政治参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和评判。
    (二)成果的应用价值
    1、该研究成果对农民工政治参与实践具有参考、指导作用。以往的政治参与研究成果多从政治学理论层面予以探析,理论性较强,而本选题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农民工这一城市里的特殊“边缘人”群体,注重社会调查,多侧面、多视角地从农民工政治参与权益保护的操作层面展开分析,其对实践的参考、指导作用更强。
    2、该研究成果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当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城镇人的歧视与不公正待遇,却无法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维护权益时,用犯罪手段来达到占有财富或报复社会的目的,成为一些农民工可能的选择。为此,深化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有利于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发挥政治参与畅通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政治稳定的功能,从而促进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与和谐稳定。
    3、该研究成果对加快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本课题研究在文献考证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宪法》、《选举法》、《劳动法》、《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工政治参与合法权益保护的相互冲突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国家规范农民工政治参与内容、形式、程序等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对于提高我国的政治制度化水平,具有积极的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实现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法定性,对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有着重大的意义。
    4、该研究成果所构建的政治参与评价指标体系,增强了人们对农民工政治参与实践评价的可操作性。本课题研究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强调了实证分析和模型研究,因而本课题所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模型及主要结论都具备有运用经验资料和历史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和实证检验的功能,亦即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
    5、该研究成果的基本结论和主要观点,对我国农民工政治参与模式选择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农民工政治参与模式选择建立在历史考证和横向对比基础上,它遵循着一定的原则和规律,由此,在该研究成果指导下的农民工政治参与模式选择和运行对于协调好中国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劳资关系、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社会影响和效益
    在课题研究实践中,本课题组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放到和谐社会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背景下进行研究,针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地提出对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权利进行明确分割、坚持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利益目标性原则、实行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地自主选择原则等新观点。本课题研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思路创新中不断实现理论突破,其阶段性成果努力跻身到政治学理论前沿阵地。其中阶段性成果《长沙、广州两市农民工政治参与问卷分析》被国家级权威性刊物《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2期)采用;《农民工政治参与模式变迁及实现路径选择  》于2007年4月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自治背景下流动农民政治参与》于2005年3月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观点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