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关于印发《中共全球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湘社科党字〔2017〕29号

关于印发《中共全球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党组会

议事规则》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中共全球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党组会议事规则》已经院党组会研究,现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共全球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党组

                          2017年12月11日


 

 

中共全球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党组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提高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确保全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我院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议事范围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建、意识形态、干部人事、“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下列事项中,需要提交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一)传达学习事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以及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及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重大决策事项

1、研究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研究党组呈报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机关部委的重要工作请示、报告,研究对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2、研究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建设等有关事项;

3、研究院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定员及职能任务分工;

4、研究影响全院发展的科研规划、团队建设、新型智库建设等重大改革事项;

5、其他需要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重要人事任免

1、院内设部门干部动议、推荐、考察、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免以及调整、调动、考核、奖惩、外派工作等事项;

2、省管干部、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研究提出对内设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院重点工作不力时的有关问责意见;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干部管理事项。

(四)重大经济事项

1、院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2、院大宗固定资产处置;

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

三、会议召开

(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二)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其中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党组会议时,应在会前向党组书记请假,可以书面或通信等形式表达意见。

(三)非党组成员院领导、院办公室主任、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会议召集人根据议题指定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党组会议的召开时间、讨论议题,应在会前通知党组成员。

四、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题由各部门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提交党组会讨论的事项,上会前应当充分讨论,重大问题应由分管、联系院领导组织讨论,由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部门事先办理议题上会的审签手续,形成书面材料,必须提出明确的意见、成熟的方案,经分管、联系院领导审阅同意、报党组书记签批后,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报院办公室汇总。提交党组会讨论的事项,在会前应充分酝酿,涉及超过本部门职能的事项,应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前充分讨论、沟通,形成原则上一致意见。党组会严格按照会议议题研究讨论,不临时动议。

(二)会议讨论。党组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会议研究议题先由议题工作分管领导或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作汇报,参会人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会议表决。党组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或对研究的问题有重大疑问时,应暂缓作出决定。会议主持人发表完意见后,党组成员进行会议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事一票制、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党组会议进行表决时,未到会党组成员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书面意见记入会议记录但不计入票数。确保党组会研究的每一事项都形成明确意见。

(四)会议记录。党组秘书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记录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会议讨论的情况、发言人的观点和意见。院办公室负责向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通报会议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

(五)形成纪要。党组秘书负责整理党组会议纪要,纪要内容主要包括出席、列席、缺席会议、记录人员情况,讨论通过的议题以及提出的重要意见、要求和议定事项,以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发言作为整理的主要依据,全面、准确、客观地体现会议决定精神。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报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指定的会议主持人签发。纪要分送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和承办事项有关部门。

五、议事纪律

(一)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坚决执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形成的集体决议,如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以向党组书记建议提请下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的原决定。

(二)凡是会议讨论的涉密事项,参会会议人员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参会人员要妥善保管和处理;如需会后收回的,安排专人在会议结束时收回并按照保密规定处理。党组会议记录应严格保密,按年度存档。

(三)会议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议题涉及与会者本人或其近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

(四)党组会议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非紧急事宜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文电、公务等。

六、执行与督办

(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确定的党组成员牵头,其他成员积极配合。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对不遵守、不执行党组会议决定,或未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院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并根据工作需要发出督办通知,召开相关协调会议,推进决议事项落实,及时向承办事项分管、联系领导和党组书记报告有关事项执行情况。

(三)党组及其成员必须置于党组集体领导和监督之下。党组书记对党组执行本规则负主要责任。党组成员违反议事和决策的程序、原则,不执行党组会议决议,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接受党组的批评教育。

 

附件:

湖南省社科院党组会、院务会议题审批单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

 

会议报告人

 

部门列席人

 

议题内容

 

会议类型

党组会(      )    院务会(      )

分管领导

意见

 

主要领导

意见

 

办公室

办理意见

 

备注提请议题必须酝酿成熟、准备充分,议题材料附于表后,请申请部门填好相关条目,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提前一个工作日交至院办(4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