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关于下达2016年度重大、重点和一般委托项目的通知(第二批)
经中心研究审定,报湖南省社科院党组审批,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发布2016年第二批委托(重大、重点)的3项项目如下:
课题编号
姓 名
所在单位
课题名称
职务/职称
项目类别
16MZDYJWD02
廖小平
中南林业
科技大学
毛泽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价值安全思想研究
教授/校长
重大
16MZDYJWD03
彭小奇
周小李
湖南第一
师范学院
青年毛泽东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研究
教授/党委书记
教授
16MZDYJWZ05
陈邵桂
湖南工业大学
毛泽东文化自信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教授/纪委书记
重点
一、课题经费
重大课题经费资助为5万元/项,重点课题经费资助为3.5万元/项。课题立项后经费拨付课题负责人。前期预拨60%,结题后拨40%。课题经费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负责人必须恪守学术规范和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经费报账制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
二、结题要求
1.重大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院外课题主持人在CSSCI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在《毛泽东研究》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方才允许结题。如有1篇获《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可类比2篇。
2.重点课题必须公开发表论文2篇,院外课题主持人须在CSSCI期刊或《毛泽东研究》上发表1篇,方才允许结题。如有1篇获《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可类比2篇。
3.研究成果刊发时必须署上课题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结题时间
第二批立项课题在2017年11月31日之前必须结项,否则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湖南省毛泽东研究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