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2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39号)精神,现就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申报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要求

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评审费标准

评审费标准按湘价费[2003]74号文件执行,即:高级:420元;中级:215元;初级:125元。

四、申报材料接收日期

请各申报人员于9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930,其后取得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其中,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22016年起启用新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格》,表格新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等内容,请到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

3、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相关要求请到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最新通知”栏目中(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

4、请各申报人员务必按最新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的,由申报人员负责。

人事处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