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及立项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发挥专项经费对我院学科建设和品牌建设的推动作用,充分调动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出更多高档次、高质量研究成果,特将2013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较高,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本年度1个研究课题,且所申请课题的内容必须与所在单位学科建设及申报者本人专业紧密相关。
3、申报者必须为39周岁以下(含39岁,以1974年9月30日后为计算日期)的青年科研人员(含在科辅、行政职能部门中的专技人员)。
4、2012年度已立项而在2013年9月20号前未结题的青年科研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立项数量
2013年度课题立项数不超过20项。
三、经费资助
1、每项课题根据结项等级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合格”等级资助金额为6000元,“良好”等级资助金额为7000元,“优秀”等级资助金额为9000元。
2、实行预留保证金制度。项目经费分2批下达,第一批预拨3000元经费;第二批在项目结项后根据结项认定等级予以拨付。
四、研究时限
1.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为1年。如课题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者,须由课题承担人提前1个月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延期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五、结项标准
1、合格等级
基础类学科:撰写1篇文献综述(不要求发表),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全国人文核心期刊)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应用对策类学科:撰写1篇研究报告,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全国人文核心期刊)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2、良好等级
基础类学科:撰写1篇文献综述(不要求发表),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CSSCI或CSCD扩展版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应用对策类学科:撰写1篇研究报告,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CSSCI或CSCD扩展版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
3、优秀等级
基础类学科: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文献综述和1篇CSSCI或CSCD(不含扩展版)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应用对策类学科:公开发表与申报课题紧密相关的1篇研究报告(独著或第一作者)和1篇副省级领导以上的肯定性批示(排名前三)。
4、结项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每缺少一项指标,扣除1000元。
六、评审与管理
申报课题经各单位审核后,由科研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客观、认真评审,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发布。课题完成后,由科研处对成果进行初审,报院领导审定后确定结项等级。
七、申报时间
2013年9月20日至26日
八、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者请在我院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与《论证活页》,填好后(2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加盖所在部门公章报院科研处(联系人:卢刚 联系电话:842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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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9日
附件:1、2013年度湖南省社科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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