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7

我院召开“保障房,如何有保障”学术研讨会

      9月13日上午,由我院科研处、省情办、培训办联合主办的“双月学术沙龙”在中层干部会议室召开,讨论的主题是“保障房,如何有保障?”会议由方向新副巡视员主持,省情办主任周少华、科研处副处长湛中维、院办公室副主任李瑞梅,省情办全体人员,以及有关科研人员约30人参加了会议。
     省情办副研究员刘黎辉首先作了主题发言。她认为,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高企的矛盾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国家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争议的话题。社会各界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给、资金保障、空间布局、建设质量、公平分配等五个方面。刘黎辉副研究员对这五个方面的质疑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分析,指出各种质疑的原因和背景等核心问题;同时,提出破除五大质疑,要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地方式,用地应保尽保;要通过政府投入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资金供给;要科学选址建设保障性住房,做到合理布局,配套齐全,管理规范;要严格标准,加强监管,强化问责,确保建设质量;要规范住房分配程序,公开住房分配过程,加强住房分配监督;要改革户籍制度,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刘黎辉副研究员的主题发言激活了与会人员的研究思维,引发了与会人员的讨论热情,纷纷就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有没有必要建、任务能否完成和实现途径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都认为国家继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也有完成的基础。对如何让保障房真正有“保障”,与会人员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周少华主任对讨论作了点评。他认为,大家发言积极,讨论热烈,紧扣主题,围绕中心,学究并进,有思有议。保障性住房作为公共产品,政府应该提供,但在提供的方式、提供的途径上要做些改进。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应兼顾“保障性”与“经济性”,其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分配等许多问题还值得探讨。
      最后,方向新副巡视员作了总结,指出这次讨论会开得很成功。他认为,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值得讨论和关注的问题。当前,我国住房问题突出,要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有“保障”,一要明确目标,政府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是保障户户有房住,而不是户户有房产;二要完善体系,着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三是要注重两个优先,即低收入群体优先和廉租房建设优先。          (省情办)

我院召开“保障房,如何有保障”学术研讨会(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