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5

我院图书馆被国务院、文化部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6月11日下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议暨我省“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省政府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及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省民委、省文联、文物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文化厅厅长周用金主持。

    会议对我省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获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获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我省获得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部分代表和获得国务院、文化部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了授牌。我院图书馆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据悉,全国地方社科院系统仅我院一家获此殊荣。(李斌)

我院图书馆被国务院、文化部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