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2

陆福兴参加湖南省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

    10月9日,我院社会学法学所所长助理陆福兴应省法制办的邀请,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了湖南省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会上,首先由29位立法项目建议方先后对其立法的背景和理由进行了陈述,然后20位听证代表分别对其立法建议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陆福兴发言认为,地方立法资源是稀缺资源,因此地方立法要有轻重缓急,首先要在无法可依的领域立法,对于国家有法律、法规的领域,不一定都要搞个湖南的条例或规定;其次,地方立法既要规范社会和市场的运行,又不能限制市场自由,损害市场经济的发展;再次,地方立法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部门利用立法进行寻租。另外,他对《湖南省志愿者服务条例》的立法建议表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湖南志愿者服务条例》有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的背景,也是国际立法的惯例,出台《湖南志愿者服务条例》是开全国之先河,也是规范志愿者服务行为,为弱势群体、公共事件、突发事件提供服务的需要,更是推进湖南社会建设、构建湖南和谐社会的立法要求。
   本次会议有40多个厅局提出了60多个立法建议项目,公民个人提出了22项立法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全国人大表表、省人大代表、政协、民主党派、法院、大专院校、省工商联、新闻界、律师界和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和部门的代表20人。
   省法制办主任许显辉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开湖南立法史上的先河,充分发扬了民主、民智,引起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社会学法学研究所 供稿)